關於組織申報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6-09-18 瀏覽次數:183 |
各院系、各單位🏖: 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申報工作已啟動,請各院系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申報,科技處受理的截止時間為10月19日。申請書紙質版一式4份交科技處基礎辦403室,電子版反饋到下列郵箱🌊🤞🏿。各單位申報名額將通過電子郵件下發。 聯系人:熊莉君、孫學會 電話🐚:65643671 郵箱:xlj @fudan.edu.cn xhsun@fudan.edu.cn 科技處基礎辦 2016年9月14日 一、申報要求 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鼓勵和支持原始創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創新人才,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上海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啟動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所申請的項目應有重要的科學意義和研究價值,理論依據充分,學術思想新穎,研究目標明確,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標具體。 2、申請人條件👨🏽💻: (1)具備相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獨立研究能力的在崗科研人員;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3、限項說明👩💻👶🏿: (1)已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省部級(含)以上項目且尚未結題的科研人員,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探索類除外); (2)2015年度和2016年度連續兩年作為項目負責人申請基金未獲資助的🚘,2017年度暫停申請一年👷♂️; (3)申請人作為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項。 4🍖🧑🏿✈️、2016年度未獲得過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單位本年度申報總數不超過2項🥈;其余單位擇優推薦名額另行通知。 5🫲🏽、“探索類”項目說明 為鼓勵青年科研人員大膽探索📥,勇於創新🧍🏻♂️,積極開展原創性科研工作👮🏻♀️,本年度繼續在基金中設立探索類項目🤷🏽♂️,主要資助40周歲(含)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員開展前沿的🗃、學科交叉的創新研究。 項目申報采取專家推薦的方式(推薦表見附件)🎫,每個項目至少有2名相關領域資深專家推薦,專家須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項目的創新性作出推薦,每位專家本年度僅能推薦1個項目。項目同時需送交承擔單位審核,並加蓋公章。該類項目申報數不計入單位推薦名額。 項目遴選采用初審和見面會評審結合的方式🫳🏽,重點考察項目的創新性,初審符合條件的項目將提前通知進入見面會評審🎮,如本人未能參加見面會🙌🏽,將被視作自動放棄🪂。 探索類本年度資助方向:(1)量子調控(2)復雜網絡系統與動力學(3)仿生材料(4)新原理器件(5)遺傳操作新技術 6、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註冊在本市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 7🔖、項目責任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不含涉密內容;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二🤽、申報者權利 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須在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等書面材料的同時,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並說明理由。每個項目申請回避專家人數不超過3人🍮。對於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請的🎪,不予采納🧶。
三、資助年限🤤、額度 項目執行年限為3年,資助額度為20萬元。
四、申報方式 1🧑⚕️、本指南公開發布🚷。申請人通過“上海科技”網站(www.stcsm.gov.cn)進入“在線受理科研計劃項目可行性方案” 🖇🛀🏽,網上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並在線打印書面材料(非由申報系統在線打印的書面材料,或書面材料與網上填報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16年9月22日9:00🩴,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24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書面材料時間為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每個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所有書面材料采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三份,須簽字蓋章齊全。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各單位匯總本單位申請書📀,填寫《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匯總表》(見附件)一式2份,加蓋公章後統一報送至書面材料受理點。 送達地址:上海市科委辦事大廳(徐匯區欽州路100號1號樓) 辦事大廳不接收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書面材料🤹🏿。
3🗞、網上填報備註🧙♂️: (1)登陸“上海科技”網(http://www.stcsm.gov.cn/); (2)EON体育4娱乐—分類服務—科研計劃項目—點擊“B01可行性方案填報”圖標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專題名稱”中相應的指南專題後開始申報項目(需要設置項目名稱📃、承擔單位機構𓀘、責任人、密碼等信息)🔡👨🏿✈️; -【繼續填寫】輸入已申報的項目名稱、承擔單位機構名稱、責任人📧🐈⬛、密碼後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五、其它說明 本指南經評審立項的項目承擔單位,須在項目驗收時一並提交《科技報告》和《科技報告收錄證書》。
六🛰、咨詢與投訴 指南內容咨詢🕳:63875151*665、667 投訴電話: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附件💮: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