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0-12-31 瀏覽次數:116 |
關於做好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 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研通字[2010]第20號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現將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 2010年度一般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9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7萬元;(3)自籌經費項目🧑🌾,經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自籌經費不低於7萬元;(4)專項任務項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項目🩹,具體申報條件和辦法另發通知。 為支持西部與邊疆地區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發展,本次項目繼續設立西部與邊疆地區項目🚣♂️,不單獨組織申報,申報條件與評審具體事項與一般項目相同。 本次項目(不含專項任務項目🧜🏿♂️,下同)不設申報指南,申請者應緊密結合國家經濟社會及學科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圍繞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 申請者應認真查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復申報🏔。 二🤵🏿♀️、 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理論/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統計學;(22)港澳臺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三、申報條件 1.一般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 2.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並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一個項目📍,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兩個項目的申請。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申請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 (3)自籌經費項目申請者,須在《申請評審書》後附上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費”欄👋🏼。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07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後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四👽、申報辦法和申報程序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單位,教育部直屬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2010年度一般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程序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3. 4.2009年已開通賬號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以2009年的賬號、密碼登錄系統👐🏽,並及時核對單位信息;未開通賬號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請於 有關項目申報系統及技術問題請咨詢社科網。聯系電話:010-62510667🙎🏼♂️,手機:13366401381、13366401382,電子信箱🚣🏽:xmsb2010@sinoss.net🔥。 5.本次項目網絡申報截止日期為 五🦛、其他要求 1.各申報單位網上提交的《申請評審書》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數量與內容要確保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2.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個人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3.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4.我處將認真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將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葛宏波 左昌柱, 聯系電話:55664304 聯系地址:校內1號樓334室 文科科研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