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JE類項目經費本使用期限的重要通知 |
發布時間🟦:2011-03-07 瀏覽次數:96 |
關於JE類項目經費本使用期限的重要通知 各相關院系🅿️、老師: 按照學校財務處轉教育部財務司的通知要求,有關教育部的一般項目、基地項目👈🏼、重大攻關項目、專項項目等以JE類開頭的項目經費本🤾🏼🐣,使用有效期為2011年年底之前;如果在有效期內經費未用完,教育部財務司將收回全部余款🥻。為此🏆,校財務處規定該類經費本的使用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20日。敬請有 文科科研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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